法院简介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于1948年10月,前身是济南特别市地方法院。现有内设机构27个,包括15个审判执行业务部门、12个综合部门,另有3个直属事业单位,下辖13个基层法院,46处人民法庭。 近年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依法履职尽责,每年审执结各类案件约26万件,中院审执结约3万件,收结案数均居全省前列,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济南中院作为最高法院确定的刑事大要案审判基地,先后依法妥善审理了薄熙来案、苏荣案、刘连舸案等一批大要案,取得了良好效果;多个案例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扫黑除恶、商事审判、知产审判、破产审判、新闻宣传等多项工作受到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表彰,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扫黑除恶先进工作者”等一批先进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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