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罪犯丁海堂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相关情况公示 |
||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3月06日 | ||
山东省荣成市人民法院 公 示
本院于2025年3月6日立案受理对罪犯丁海堂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罪犯丁海堂,男,1974年9月12日出生于山东省荣成市,公民身份号码371082197409125935,汉族,初中文化,靖海集团有限公司船员,户籍地荣成市人和镇姜家沟村55号,住荣成市人和镇窑沟村。因涉嫌危险驾驶罪于2024年7月29日被荣成市公安局取保候审。 2024年10月15日本院作出了(2024)鲁1082刑初410号刑事判决书,以危险驾驶罪判处丁海堂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判决生效后,2024年12月4日荣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将罪犯丁海堂送交荣成市看守所执行刑罚时,荣成市看守所以丁海堂目前诊断为:1、慢性肾衰竭;2、高血压病;3、缺血性心脏病,存在羁押风险,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本院审查后立案受理。 如有意见,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联系人:荣成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毕远周 联系电话:0631-7593008 联系地址:荣成市伟德东路2号
2025年3月6日 |
||
|
||
【关闭】 | ||
|
||
地址:山东省荣成市伟德东路平致巷2号 电话:0631—7562811 12368 邮编:264300
未经书面允许不得转载信息内容、建立镜像
版权所有:荣成法院人民法院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