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罪犯褚祥东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相关情况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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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10月09日 | ||
202 本院于4年10月9日立案受理对罪犯褚祥东暂予监外执行一案,现对有关情况进行公示: 罪犯褚祥东,男,1963年7月29日出生于山东省荣成市,身份证号码379012196307290730,汉族,小学文化,劳务人员,住山东省荣成市寻山街道办事处褚家村76号。 2022年11月21日本院作出了(2022)鲁1082刑初515号刑事判决书,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褚祥东拘役三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判决生效后,2024年6月28日荣成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在将罪犯褚祥东送交荣成市看守所执行刑罚时,荣成市看守所以褚祥东既往有“高血压病”病史,于家中从未服用药物治疗;每日于家中饮用白酒3-4顿,总量约1斤余30余年。入所查体:血压:210/118mmhg,心电图示:1、窦性心律;2、左心室高电压;3、ST段下移。目前诊断为:1、高血压病(极高危);2、缺血性心脏病;3、酒精成瘾。该存在羁押风险,建议变更强制措施。本院审查后立案受理。 如有意见,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公示期限:2024年10月9日至11日。 联系人:荣成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吴琼 联系电话:06317593097 联系地址:荣成市伟德东路2号
2024年10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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