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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卖荣成市熙园小区4号楼商业11号房地产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16日

荣成市人民法院

关于变卖荣成市熙园小区4号楼商业11号房地产的公告

荣成市人民法院将于2018112710时至2018112810时止(延时除外)在荣成市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荣成市人民法院,网址:sf.taobao.com/0631/06),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荣成市熙园小区4号楼商业11号房地产(建筑面积33.4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韩永波,用途:商业服务。)。

起拍价:80000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期间接受咨询(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本院不组织统一看样,竞买人可自行前往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我院对标的物的过户不作承诺,如出现导致无法办理过户登记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我院对成交标的物不负责腾迁,买受人自行负责标的物的腾迁事宜,因腾迁不能造成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指定账户【户名:荣成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支行,账号:15590101040024061】,缴款时须在备注栏注明(2017)1082执恢479号案件拍卖款,并在付清余款后1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荣成市人民法院(地址:荣成市伟德东路平致巷2号)领取裁定书等法律文书。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竞拍成功后,逾期未缴纳余款的视为悔拍,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举报监督电话:0631-7562060

法院咨询电话:0631-756736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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