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立案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 2025年01月10日

执行立案说明

1、申请执行立案的条件:

(1)法律文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2)法律文书具有给付内容,且权利义务关系明确;

(3)义务人未履行或未全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4)申请执行人为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5)受案法院具有管辖权。

2、申请执行立案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执行书,可提交本院设计的表格化申请执行书;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法人或组织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材料;

(3)如已申请诉前、诉讼或执行前财产保全的,提交财产保全裁定书;

(4)尽量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详细财产线索;

(5)接收执行款的账户信息,如提供的银行账号为银行卡的,应当为一类卡(二类卡接收款项有数额限制);

(6)送达地址确认书;

(7)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明确代理权限。

3、合理选择管辖法院。为方便执行,顺利实现您的胜诉权益,建议您选择被执行人或财产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执行。

4、执行立案前,请您认真阅读《执行风险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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