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成法院分析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特点并提出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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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20日 | ||
今年以来,荣成法院受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148件,同比上升18%。经过分析,总结该类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案件标的额大,以施工方追索工程款为主。该类案件平均标的额90余万元,50万元以上占比40%,其中由于发包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102件,工程造价决算审核不及时,导致无法确定是否欠工程款、欠多少工程款41件,施工方所建工程质量存在质量问题,发包方以此抗辩拒付工程款6件。2020年收案中,以施工方为原告的占比98%。 二是鉴定申请率高,案件审理周期较长。该类案件大多对工程有争议,需要进行工程造价和工程质量的评估鉴定、补充鉴定,有的被告方为拖延给付时间,利用管辖权异议、提出反诉拖延诉讼进程,导致案件审判周期长。2020年,该类案件平均结案时间63天,较民商事案件平均结案天数多40天。 三是案件上诉率高,发回改判率较高。该类案件施工时间长,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工期、质量保修等原因产生的争议问题多,导致法律关系相对复杂,证据数量多,并且存在当事人举证不规范、举证难度大等问题,对合同效力的认定及责任承担造成一定困难,使得调解适用受到限制,案件的上诉率、发改率较高。2020年结案中,该类案件一审上诉率18%,高出全院平均值7个百分点;发改率25%,高出全院平均值14个百分点。 针对上述特点,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向城建、工商等部门提出司法建议, 加大对建筑行业的监管力度,定期对企业资质、经营状况、工程环节进行检查,从源头上遏制隐患的发生。二是加强与建筑行业调解委员会诉调对接,建立建筑行业纠纷调解前置和委派调解工作机制,引导纠纷通过行业调解委员会得到专业化调解。三是推进司法鉴定前置工作,立案阶段在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建筑工程及产品质量诉前委托鉴定,根据司法鉴定结论繁简分流,进一步缩短审理周期。四是统一案件裁判尺度,通过专业法官会议加强与上级法院的沟通,对该类案件出现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统一的裁判标准,集中解决法律适用争议,真正实现同案同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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