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秘鲁海域非法猎杀海狗?3人获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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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24年07月26日 | ||
“现在宣判……”近日,荣成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案情简介 海狗(毛皮海狮属物种)以可爱憨厚的外表,吸引了许多人喜爱。总有一些不法分子受利益驱动动起歪脑筋、打起小算盘,非法猎捕甚至杀害这些野生动物 。 2023年7月,威海海警局接到孙某等人猎杀海狗举报。次日,孙某渔船回国停靠时,执法人员对该渔船进行检查,发现船舱竟有疑似海狗鞭3根、海狗牙齿92颗、提炼海狗油状物3瓶。经鉴定,搜查到的疑似物品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哺乳纲食肉目海狗科毛皮海狮属物种器官。 经查,毛皮海狮属物种为珍稀濒危海洋动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和《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作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是严禁非法猎杀的,但在利益驱使下,仍有人铤而走险。 原来,早在2022年6月至12月期间,船长孙某伙同三副李某、船员袁某在秘鲁附近海域作业期间非法猎捕、杀害了2只毛皮海狮属物种,并残忍地将猎杀到的毛皮海狮拔牙、割鞭,脂肪组织练成油状物,狂热的唯利主义让鲜活的生命,沦落为船舱内冰冷的物品。 2024年6月,荣成检察院对3名被告人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3被告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生态资源损失费8万元并依法公开赔礼道歉。 裁判结果 荣成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李某、袁某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其行为均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成立。 庭审中,3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严重损害,已触犯刑法,均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依法对被告人孙某、李某、袁某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到八千元不等。 此外,法院认为,3名被告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造成了海洋生态环境损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判决连带赔偿生态资源损失费人民币8万元,并责令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 法官说法 被告人孙某、李某、袁某非法猎捕、杀害毛皮海狮属物种的行为,直接危及到海狮群体的稳定性和遗传多样性,破坏区域海洋生物资源和海洋生态系统平衡,严重威胁到全球海域生物多样性的有机整体。在秘鲁海域捕杀海狮直接减少全球海域海狮数量,会降低海狮在中国海域出现的概率,使得全球、区域和我国海洋生物多样性减少的风险性加大,增加了我国海洋生态系统的脆弱性,损害了海洋生态环境,与我国秉持的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相违背,必须依法予以惩处,用严密的“法网”为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是国家的一项宝贵自然资源。在此郑重提醒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是每个公民的义务,要牢牢树立生态底线意识和法律红线意识,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行为都是我国刑法所明文禁止的犯罪行为,切不可以身试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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