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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审判周刊、山东高法微信:代购并非你想代,就能随便代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2日

  一市民因大量代购日本香烟被荣成法院判刑

  荣成法院家住荣成的市民张某最近追悔莫及,原本只想赶赶时髦做代购挣点钱,没想到却因为非法销售日本香烟构成非法经营罪,被荣成法院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不仅违法所得的3050元被予以没收,还要被处以5000元罚金。

  喜上眉梢,涉足代购寻发财之道

  网络时代到来,我们身边出现了一群无所不能的代购超人们,化妆品、婴幼儿用品、烟酒糖茶、奢侈品,只要我们能想到的,他们总能买到。但销售国外商品并非随心所欲没有限制。

  2016年12月,家住荣成的张某在网上认识了做日本代购的孙某,经过多方打探,张某发现售卖日本商品有利可图,便与孙某合作,大量从孙某处进购香烟、化妆品等。

  随着生意越来越“红火”,为了扩充货源,张某又联系了几位在日本打工的朋友帮忙捎货,开始了自己的日本代购“事业”。

  张某在代购过程中发现,香烟的利润竟然要高出化妆品。为了多挣点钱,渐渐开始扩大香烟的代购范围,每次交易数量从原来的几条发展到数十条,甚至上百条。

  追悔莫及,代购香烟竟涉嫌违法

  今年7月7日,当张某在小区楼下准备同客户进行香烟交易时,被荣成烟草专卖局工作人员当场抓获,现场从张某处查扣了日本七星香烟80条,涉及金额26830元。此时的张某顿时傻了眼,难道自己一直以来做的都是违法的买

  7月17日,张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9月29日,张某被荣成检察院提起公诉。

  据荣成法院查证,2017年以来,张某在没有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前提下,先后通过网络、个人介绍等多种方式销售给车某、李某等人日本软包、硬包七星香烟252条,涉及金额共计82140元,其非法销售烟草制品的行为,扰乱了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已经构成了非法经营罪。但是考虑到张某在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罪行,可以从轻处罚,于是被判处上述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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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代购专营、专卖或者限制买卖物品涉嫌非法经营罪

  我国法律规定,烟草、食盐、药物等专营、专卖和限制买卖物品,是不允许个人随意销售的,必须获得专项许可后才能流通交易,烟草的销售甚至要在特定的地点进行。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没有获取许可而进行销售,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就将涉嫌非法经营罪。

  2、代购未经批准进口药按销售假药处理

  销售假药罪与代购有什么联系呢?原来,我国法律规定,药品进口须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审查,经审查确认符合质量标准、安全有效的,方可批准进口,并发给进口药品注册证书,代购销售未经批准的进口药物,一律按销售假药处理(法律拟制假药)。代购者可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询药品是否已获批准进口。

  法官提醒:代购烟草和药品,都得小心点儿

  近年来,各类代购兴起,通过微信、淘宝销售的国外商品中,药品和香烟的需求稳定、获利大,受到不少卖家欢迎。但殊不知,销售这两类物品的禁忌最多,稍有不慎就可能触犯销售假药罪、非法经营罪或者销售伪劣产品罪,身陷囹圄。代购有限制,从业需谨慎,切不可为赚钱冲昏了头脑,最后反而人财两空。多关注国家相关的法律政策并认真遵守,才能获得长久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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