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法制网、法治山东威海网:被列“黑名单”担心落选 村干部主动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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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2日 | ||
近日,在荣成法院来了一名村委主任,找到执行法官声称要将所欠款项还清,原来是听说拒不履行会被列“黑名单”,不能参与选举,为了不耽误自己竞选,二话不说立刻还款。 荣成某公司在1997年租赁经营了位于荣成市某街道办事处的水库,经营权为50年。2004年2月,水库西南边的某村委会擅自在库内推筑堤坝。因为该公司制止无效,因此该公司便将该村村委会诉至荣成法院,要求把水库恢复原状。 荣成法院判决该村委要立刻停止对水库堤坝的侵害行为,并恢复原状,该村委不服上诉,二审依旧维持原判。但在2012年春天,时任该村村主任的王某未经同意,以代表村委会挖掘池塘为由,擅自在村委会筑坝原址的基础上先后挖掘了两个占地分别为9亩和4亩的养殖池塘。 经过结合涉案水库的现场勘验图及照片,根据界石、新旧堤坝、水渠及芦苇地的位置、坐落方向判断潮水线位于池塘水渠与新堤之间的位置等情况,荣成法院随即判定,王某及该村村委会承担侵权责任。 因为王某一直未将水库恢复原貌,荣成法院便将王某列入了失信黑名单之中,利用荣成征信管理系统进行信用惩戒。恰逢此时正值村委选举期间,因害怕落选,王某主动协商荣成法院,要将涉案之地出租给村委。 经过协商公司、村委会和王某,各方均做出退让,由该村村委租赁该公司水库的部分用地,双方签属了租赁合同,本案顺利执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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