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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晚报:借钱不还当“老赖” 拒不执行遭判刑

来源:   发布时间: 2017年06月05日

  姜某借钱不还想赖账,本以为法院会拿自己没办法,熟不知姜某拒不履行法院判决已触犯我国刑法。近日,荣成法院依法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姜某在荣成开了一家木箱厂,2015年因经营向李某借用资金42万元后拒不还钱,由此产生了借贷纠纷,经过法院工作人员的努力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约定姜某从2015年11月起至2016年8月连续十个月每月偿还李某42000元。但是令李某没想到的是姜某言而无信,同意法院的调解只是缓兵之计,对法院的民事调解书理都不理,而且还背地里去威海某电机厂收取了2万的木箱厂货款私自留下,压根儿没有还钱的意向,面对姜某如此 “无赖”行为,李某只好向荣成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荣成法院责令姜某支付42万元及其它费用,可是姜某对此置若罔闻,荣成法院遂依法裁定查封姜某的一处房产,并责令其向法院报告其财产情况。可是姜某不仅未向法院进行财产报告,而且还隐瞒从电机厂收取木箱厂货款及木箱厂享有债权的事实,同时,为了躲避报告财产,姜某指使其妹妹继续到某电机厂收取货款3万元,也未偿还给李某。针对这种明显隐匿财产的行为,法院决定对姜某拘留十五日,罚款三万元,但姜某仍置之不理,铁了心拒不履行,于是,荣成法院将姜某以拒执罪移送公安,经调查,姜某已构成拒执罪,近日,荣成法院公开对姜某进行审理。

  荣成法院审理认为,姜某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拒绝、虚假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经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后扔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应依法惩处,遂以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荣成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对执行中符合拒执罪构成要件的被执行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以高压的态势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坚决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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